[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内检索:
  首页 机构概览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民政资讯 民政业务 专题专栏 网上互动    
机构职能 | 领导简历分工 | 内设处室 | 直属单位 | 直属事业处室
 当前位置:
精准识别 有效衔接 叠加保障——承德市积极探索实践医疗救助托底扶贫新模式
信息来源:承德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11-23       阅读次数:
打印本条】 【关闭窗口
    2016年,河北省启动“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试点工作。承德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地区,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建立起一整套全覆盖、广受益、见实效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体系。综合测算,政策实施后,贫困群众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6%,比一般居民高30%以上。
    一、聚焦精准,明确六类保障对象。制定出台《承德市低收入家庭及因病致贫返贫家庭人员医疗保障救助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细化不同对象认定标准、规范认定操作流程。一是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及60岁以上老年人、低收入家庭中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父母、因医疗自负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等6类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二是严格救助核查标准。健全完善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机制,重点对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金融性收入、实物财产、债权财产等七大类财产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认定,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为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收入标准,将因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家庭明确为因病致贫对象,并对不同救助对象的家庭财产限额做出规定,确保按标认定、精准施救。
    二、聚焦可持续,建立稳定资金保障机制。为确保各类对象保障待遇不落空,承德市从两个方面入手,确保财政资金稳定投入、救助资金及时兑现。一是强化资金支出保障责任。对因对象范围拓展和医疗保障标准提高带来的新增资金支出,从分解保障责任和细化资金支出渠道两方面明确财政责任。目前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部门,分别按照80%、10%、10%的比例给予支持;同时明确通过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基金两个渠道列支综合保障资金。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全市共为符合条件的41.6万贫困人口落实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待遇资金1.35亿元。二是完善预拨垫付办法。按照“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闸门放水、一张银行卡拨付”的工作思路,将市本级和县(市、区)负担资金全部纳入相应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在省级补助资金下达前,采取本级财政设立专户、单独管理、一次性预拨垫付的办法,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兑现。目前,全市各级财政已累计垫付资金7700万元,有效解决了医保、民政、保险公司多头垫资、环节复杂以及财政清算不便等突出问题。
    三、聚焦衔接,提升综合保障效益。按照“渠道不变、分别报销、救助托底、精准保障”原则,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相衔接的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大幅提高保障水平,全面降低贫困患者个人医疗费用承担。一是明确分类资助参保标准。优化救助基金支出结构,合理调整资助标准。对特困人员,财政给予个人参保缴费部分100%资助;对低保对象等其他困难人员,由财政按照不低于60%的标准资助。全市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保率达到100%。二是细化医保倾斜性支付政策。医疗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医保住院起付线降低50%,县内住院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90%;大病保险取消起付线,封顶线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三是完善分类分档救助方案。对于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救助对象,除特困人员外均按照80%的比例实施住院救助,年度封顶线为7万元。对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规定的,在常规住院救助之外,对超出年度封顶线以上的自付医疗费,再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年度封顶线达到20万元。对于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救助对象,相应调整救助比例和封顶线,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参保意愿,确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联动发挥保障合力。   
    四、聚焦便民,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在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全覆盖中,承德市针对保险报销、救助核算不同步问题,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实施流程再造,重点完善一个结算窗口、一个信息平台、一个服务网络的“三个一”体系,实现了贫困群众少跑腿、数据信息多跑路、政策实惠更便民的目标。一是设立一个结算窗口。在医保服务大厅设立医疗保障救助专用结算服务窗口,实行受理申报、资格认定、费用结算、资金拨付等“一站式”服务。二是整合一个信息平台。开发了“四纵三横”医疗保障救助信息管理系统,集贫困人员信息管理和结算、医疗保障救助对象资格认定与管理等于一体,纵向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横向覆盖民政、扶贫、卫计三个部门,并与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实现了“数在网上传、钱从银行走”,贫困群众报销医疗费用“一次性”即时结算。三是搭建一个服务体系。依托村级信息平台,建设村级医疗保障服务平台,由便民服务大厅和村级民政专管员(协管员)代办所有手续,保障对象只需在家里签字确认即可享受医保救助“一条龙服务”,让群众享受到足不出户的便利。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设为主页 | 法律声明
版权所有@河北民政厅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合作路35号 邮编:050051 Email:smztxxzx@126.com
技术支持:878-365体育在线投注信息管理中心 电话:0311-88615619 88615500
冀ICP备06017515号